笔试总成绩=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加分。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 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销配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笔试成绩加3 分。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肢余成绩权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 绩)×50%。笔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历斗滚、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 绩)×50%。
就是以你考的分数为基础进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