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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决策具有程序性、创造性、择优性、指导性。
所谓程序性是指科学决策不是简单拍板,随意决策,更不是头脑发热,信口开河,独断专行,而是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按照一定的程序,充分依靠领导班子、广大群众的集体智慧,正确运用决策技术和方法来选择行为方案。
所谓创造性是指决策总是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完成的新任务而作出选择,不是传声筒、录音带,也不是售货员、二传手,而是开动脑筋,运用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等多种思维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所谓择优性是指在多个方案的对比中寻求能获取较大效益的行动方案,择优是决策的核心。
所谓指导性是指在管理活动中,决策一经作出,就必须付诸实施,对整个管理活动、系统内的每一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指导每一个人的行为方向,不付诸实践,没有指导意义的决策就失去了决策的实际意义。
科学程序
决策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的动态过程,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决策程序包括四个基本步骤:
一提出问题,确定目标 一切决策都是从问题开始。所谓问题,就是应有现象和实际现象之间出现的差距。决策者要善于在全面收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现差距,确认问题,并能阐明问题的发展趋势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意义。
所谓目标,是指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在预测的基础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目标是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目标必须明确、合理,要在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分清必须达到的目标和期望达到的目标。
二拟定可行方案 可行方案是指具备实施条件、能保证决策目标实现的方案。解决任何一个问题,都存在多种途径,要经过比较,制定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所以,拟订可行方案的过程是一个发现、探索的过程,也是淘汰、补充、修订、选取的过程。要大胆设想、敢于创新,又要细致冷静、精心设计。
经验决策与科学决策的本质区别在于方式方法的不同。经验决策的主体一般表现为个体,而科学决策是集体智慧的产物;经验决策主要凭借决策者的主体素质,科学决策则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经验决策带有直观性,而科学决策不排斥经验,但注重在理论的指导下处理决策问题。因此,应该把经验决策与科学决策结合起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要思路清晰,想到问题的延伸走向,每个问题不会只有一个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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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的科学性就是要求决策者在作出决策时,必须以科学的资料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科学程序和方法,排除个人的猜测、偏见或武断。
科学决策是现代决策的基本要求,决策的科学化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基本途径。科学决策是抓落实的源头。决策环节出了问题,工作就无法落实,或者难以落实。决策是否科学,主要有三个衡量标准:一是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二是是否符合发展阶段;三是是否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
科学决策是现代决策的必然要求。决策是否科学,取决于决策这一主观活动是否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科学是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因此,要想获得科学的决策,必须使决策科学化。决策科学化,意味着决策活动要根据科学的理论、按照科学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借助科学的技术手段。
在199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前,由于主管编制的部门和咨询研究人员之间对企业投资之类的决策到底是应由政府管理的宏观决策还是应由企业自行处理的微观决策存在认识分歧,产生了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应设四个(财政部、中央银行、计委、经贸委),还是应设两个(财政部、中央银行)之争。在没有讨论清楚的情况下,建立了四个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现在看来,这种设置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因而不得不再改。因此,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十分必要。
一,繁荣我国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注意吸收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
人文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是决策的思想理论基础。但是由于长期存在的重技术、轻科学,特别是轻人文社会科学的传统倾向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直到现在,政府的科技部门只管自然科学,院士制度不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科学院也不包含社会科学,社会科学院属于宣传部门。党政部门的重大政治经济决策很少经过人文社会科学论证,领导干部听讲座很少有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容。这种情况亟须改变。必须提高人文社会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研究人员的社会地位,要由领导带头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各种人才的风气。
科学方法是人们进行科学活动时,为认识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所遵循的途径、采取的手段与策略。科学方法为决策者进行科学化决策提供了途径、方式、手段,弥补了传统经验决策在应对复杂决策环境和提高决策时效性方面的不足,能够有效降低决策的风险。
二,加强政府咨询研究部门,重大政策决策要经过咨询研究部门的论证。
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政府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每有重大决策,先都由社会科学院、国家体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政府的咨询机构进行专题研究,各自独立提出可选方案,并组织内部讨论会加以讨论,再由政府领导拍板决策。有的地方政府(如武汉)还提出过“不经咨询论证不决策”的原则。但在8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似乎愈来愈倾向于靠下属执行机构来制定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而不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这样,就容易出现向执行部门的利益或它们的便利倾斜的片面性,这种情况也是需要改变的。
三,建立审议会制度。
在日本这样“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为了防止决策权力过分向行政机关倾斜和沟通各界的意见,往往就专题组织有官、产、学等各方人士参加的审议会,对决策草案进行审议。国家计委在制定“十五”计划的过程中,也组织过这样的审议会,效果是不错的。他们的经验可以择机推广。
四,在政府部门设立由有真才实学的专家组成和具有审议实权的顾问委员会。
建立这样的顾问委员会是提高决策科学性的一种有效办法。去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开始工作以后,立即建立了由数十位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工作是很有成效的。现在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制度:凡是国家在信息化方面的重大举措,都要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研究和讨论。他们的经验很值得我们总结推广。
五,建立公开听证制度。
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是利益高度多元化的社会。政府决策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在决策前应当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在有些部门已经开始采取听证的方式吸纳意见,但参与者的代表性往往不够,没有接纳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听证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也有所不足。在普遍建立听证制度的同时,对现存的缺点也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六,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决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除了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管理外,各行业、各社会集团(如教师、律师、企业家)的局部性公共事务,最好由他们的自治组织(如教师工会、律师协会、商会)去处理;全面的整体利益可以在共产党这个执政党的纲领中体现出来,而各个社会阶层、各个行业的特殊利益则要由上述自治组织来表达,然后再通过社会协商加以协调。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决策最好也吸收民间组织参与。比如有些法案的草拟,就完全可以由民间机构去做。市场经济国家中的一些公共规则,例如公司治理规则,通常就是由民间机构拟定的。这种做法,我们也可择优选用。
七,发挥大众传媒表达群众意愿、执行社会监督的重要功能。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是社会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自己的知情权、自由表达权以及监督权的手段。但是目前它们在很大程度变成了各级政府自上而下进行灌输的工具,上述功能发挥得很差。这种情况需要加以改变。
总之,科学决策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现代决策提出的新要求。决策科学化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基本途径。领导干部的科学素质对于决策科学化具有重要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
资料来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http://www.drc.gov.cn/zjsd/20060125/4-4-2866076.htm
人民网:http://npc.people.com.cn/GB/30714/141909/8580579.html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theory.people.com.cn/GB/14138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