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动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编办和人事局都得通过审批,需要调入方人事局和调出方人事局同意的话。若调入方人事局同意调入,就会发商调函到调出方人事局,一般情况先发调档函,调出方人事局同意调出的话,就会把档案和商调函寄给调入方人事局。
公务员调动的程序:第一步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第三步如同意调动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第四步如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第五步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调出: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人事局→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调入: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我州人事局→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的基本情况,审定调动理由,由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和盖行政公章和调动请示→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经审批同意发调档函→审查档案后经审批同意发调动函→调动人持调出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其他手续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报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与调入单位衔接后,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对审批不同意的,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
回复:目前,公务员、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主要有:一是工作需要;二是解决夫妻分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务员调动的程序:第一步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第三步如同意调动报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第四步如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第五步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调出: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市人事局→州市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州市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调入: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调出州市人事局→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的基本情况,审定调动理由,由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和盖行政公章和调动请示→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经审批同意发调档函→审查档案后经审批同意发调动函→调动人持调出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其他手续到州市人事局计划信息科报到→州市人事局计划信息科与调入单位衔接后,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对审批不同意的,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
招考公告是否限制在编人员报考。如限制则不能报考。如在服务协议期内报考或者需要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需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如果同市录取后调动,手续相对较为较为简单。这是新旧单位办理人员调出和调入的手续即可。一般在人社部门(公务员局)办理。
流程告知如下。一、接收单位局长签字;二、接收地编办给编制;三、接收地当地市一把手签字,分管市长签字;四、自己单位同意调出;五、自己单位那个市把你编制拿掉;六、自己单位那边的组织部或者分管市里领导同意;七、开始拿到接收地人保局的商调函,然后开始跑程序吧。
目前,公务员、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主要有:一是工作需要;二是解决夫妻分居。 公务员调任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调入所在县(区)接收单位同意接收;
2.调入所在县(区)人事局同意转任;注:有的地方可能需要主管人事的副县长或者副区长批准同意方可;
3.调出所在县(区)放人单位同意放人,这点也很重要,特别是贫困地区不愿意放人;
4.调出所在县(区)人事局同意转出,这个相对容易很多,只要你们单位同意放。
我已调动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