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当月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税额

2024-11-20 19: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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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进项税额:5×13%+0.6×11%=0.716,
2,进项税额:10×13%=1.3,
3,进项税额:6×17%=1.02,
4,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5,用于仓库,是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
6,销项税额:12×17%+1/(1+17%)×17%=2.185,
7,销项税额:(8+0.5)/(1+17%)×17%=1.235,
8,约定收款日的赊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约定的收款日期,本月不确认。
9,用于职工福利是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
10,进项税额转出:0.3/(1-13%)×13%=0.045,
应纳税额:-0.6-0.716-1.3-1.02+2.185+1.235+0.045=-0.171万元,期末留抵。

回答(2):

⑴当期销项税额=2000×17%=340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300×17%+50×13%+10×7%=58.2

应纳增值税=340-58.2=281.8万元

⑵应纳消费税=2000×45%+200×150÷10000=9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