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带户口本和结婚证能不能办离婚?

2024-11-08 18: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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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
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前提,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身份证丢失,需要当事人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新身份证,应急使用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有效期是三个月。
当事人可以凭有效期以内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证。

回答(2):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离婚登记必须要提供身份证,若此时身份证丢失的,需要补办,并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持临时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