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如果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⑴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⑵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⑷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⑸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
一、首先普及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是指:在婚姻续存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续存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应该取得或者实际所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过上面可以看出,只要结婚后,无论是工资还是其他任何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财产财产应该如何分呢?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
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案例:小明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首付20万,房产证上是写的小明一个人的名字,跟小红结婚后共同还贷10万元,婚后两人性格不合离婚,此时还有70万贷款没有还清。
房产证上只有小明的名字,如果双方协商不成, 房子八成是属于小明的,由于20万是婚前付的,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两人共同还款1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房子归小明所有,小明归还小红5万元,剩下的70万元贷款由小明一人承担。
(2)、婚前一方付首付,房产证上写两个名字。
这是很常见的现象,一般男方为了结婚会买婚房,由男方家出首付,写两个人的名字。
案例:和上一个案例很类似,不过小明和小红是在房产证上写了他们两个的名字,首付由小明出20万。
产权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虽然首付是小明一个人出的,但是结婚后都算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分配房产份额,协商不成的可有法院判决。
(3)、婚前一方付全款,婚前取得房产证
案例:小明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 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明显是房子属于小明一个人的,不需要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