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上有“合同期满后如果他想续租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他”的条件

2024-11-14 11: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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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认为:
1.根据《合同法》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你要规避对方的优先续租权,就必须以对方违约转租为由解除合同,而不是因合同期满而解除合同。

3.你现在必须明确表示不同意对方转租,并且在原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才能实现上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