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GDP统计是根据公司什么数据来进行统计的?税收还是?上市公司贡献多少GDP查哪个指标

2024-11-22 0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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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GDP对于公司的统计数据指的应该是公司生产的在市场上直接销售的商品和服务。
1、GDP的核算有3种方法。
第一种:GDP的概念是产值与服务。一方面,产值而言,计入GDP的是最终产值,因此要看你的企业类型,如果你是加工商,或者原材料制造的企业,可以这样说,你所生产的产品都不会计入GDP,而是由最终环节的制造商生产出来的商品计入GDP。另一方面,如果你是某一种商品的最终制造商,也不能单单看利润来核算GDP,因为是最终产值,所以你的企业生产了多少,就计多少,无论是销售收入,还是存货,因此,GDP与利润无关。
第二种:收入法,就是按照会计科目算的,工资+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企业的GDP=企业当期创造的增加值。营业盈余是区别于营业利润的哈,利润是针对于销售环节而言的,而盈余是针对产出环节,因此计入企业增加值的是盈余不是利润哈
楼主应该是做会计的吧,下面是我在网上找的,粘贴给你。

(二)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创造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即各常住单位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这四项在投入产出中也称最初投入价值。各常住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就是GDP。计算公式为:

GDP(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劳动者通过各种渠道从生产单位获得的一切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收入和个体劳动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工资,二是福利,三是从利润或成本中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相当于工资性质的劳动报酬,四是实物性收入,指农民自产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农副产品的价值,以及劳动者免费或以低于市场价格从单位得到的实物的价值。

2、固定资产折旧: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生产活动中所消耗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并非本期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而是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属于转移价值。GDP之所以包括这部分转移价值,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从固定资产中游离出来作为折旧进入成本,记入成本中的折旧也作为折旧基金被提出来用于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入企业的资金循环运动,而不是像其他成本一样消耗完毕,从这个角度讲,它类似于增加值的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另外,从收入的角度考虑,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可以避免由于把折旧计算在中间投入中,因折旧的大小不同而带来营业盈余的大小不一,从而造成增加值的波动。而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就会避免这个问题。因此,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既可以提高GDP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也可以增强GDP的可比性。

3、生产税净额:是指各部门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各部门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销售税金,二是进成本的税,指国家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活动而征收的税金,但有的行业把这部分税统一作销售税金处理。三是各种附加和规费。生产补贴是政府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某些部门的补贴,包括粮食企业的价格补贴和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实行增值税后,生产税中还要包括本期应交增值税(产品销项税额与购买货物、服务进项税额之差)。

4、营业盈余: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它是常住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缴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