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它能给我心灵的震撼,没有什么比它能给我超越的感觉。它伴着你的手在奔跑时,像风般疾速;它打在地上时,咚咚地,像电闪雷鸣。它是什么?它就是我最喜欢的篮球。
据说,篮球这项运动源于英国,是一位体育老师发明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强身健体了。篮球不但练习人的腰力、臂力和腿力,更锻炼人的意志、耐心、合作能力。篮球不是一个人的运动,每个队员都不能独树一帜,一个团队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篮球是一件静物,当你拿起它的时候,你就付予了它生命。只有当你精神集中在它身上时,人和球才能完全配合。此时,就能打出节奏来,像音乐一样。它每一次发出的声响就是一个音符,扬起空气的波动,一场球赛下来就是一首曲子。曲子里有欢笑,也有激动澎湃。
打篮球
昨天晚上,我照惯例到双流中学去打篮球。
来到熟悉的篮球场,我开始投篮了。我举起球,对准篮球框,一用力,把球往上一抛,松开手,球立即像闪电般“跑”向球框。哈!不偏不斜,进啦!
一开始,人很少,投得很轻松,可后来人娈多了,我可就惨喽!由于人多,一个框就有四、五个篮球,害得我一连换了两次框。我在有四个篮球的框下投篮,可就得小心点儿了。特别是捡球的时候,我得一边躲球,一边找自己的球。否则,调皮的篮球就会趁我不注意之机,毫不留情在撞在我的身上,真好像是在枪林弹雨之中穿行。我躲躲闪闪,看准时机就投,总算进了两个。
打着打着,我觉得什么撞了我肚子一下,咦,原来是调皮的篮球。还好,这个球是从远处发过来的,撞着我时已是强弓之末,不怎么疼,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一场小灾刚过,又一场小灾向我迎面扑来。我感觉有球要撞在我的头上,赶快用手护着。就在此时,一个篮球向我头上撞来,幸好有手护着,要不然,就会被撞个大青包喽!
我打完球,叹了口气,说:“今天打篮球的目标怎么都改了,从‘投球变成躲球了。’”
也许,自己对篮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
不如男生们那般狂热,因为我不再可以疯疯癫癫地和男生一起驰骋在球场,站在同一个篮框下与他们抢球,不负众望地进球。所以,如今对篮球的喜欢,虽然依旧存在,却再也没有真正去打球了。
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样的“狂热”,像追星一样喜欢篮球,喜欢得快,不喜欢得也快,喜欢时整天捧着NBA杂志恶补常识,整天问:去打球吗?而不喜欢时,便再也不 问津篮球了。
我想,我对篮球的喜爱,也许有点“中庸”,有点“不明不白”,或许,根本称不上是喜欢。
最初对篮球的幻想,是在看动画片《灌篮高手》的时候。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樱木花道的悟性,打球时有流川枫的潇洒,射篮姿势有三井寿一般标准。虽然事实证明自己打球不二次运球就谢天谢地,根本没有力量双手举球高于头顶,用手腕发力射篮。于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摆一个投篮的姿势,把空气连带自己的遗憾一起投出,聊以自慰。
那个时候,只是单纯地认为,打球很潇洒。
后来邻居朋友们开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篮球,没有篮球场,5米宽的路作为了球场的长度,而宽度却有6米左右,把围墙上一块凹入的镂空作为篮框,“篮球”常常用排球,皮球代替。这样的“迷你”球场,打着又是二次运球,又是走步的“迷你篮球”。
那个时候,我还小,仅会拍皮球而已。
待我长大些,会熟练地拍球了,我也加入了他们的球队。年龄大的男孩已经懂得了“走步”,于是我也自然知道了“走步”。于是,宁可拼了命抱住球,脚也不敢多迈一步。于是我经常 “二运”,当时不知,还乐此不疲的与他们一起玩着我们自己的篮球。
后来,大家开始被学业困扰,一届又一届,排着队,挨个儿退出了这样充满童趣的篮球赛。直到那一年我升入了初中,我也告别了这种日子。我曾问过玩伴,这里会不会“后继无人”,他们说不会的不会的。我说:“你们看,现在又没有新成员加入。”一个男生指着我们中最小的那个:“喏,毅毅的妹妹。”我摇头:“女孩子指望不上的。”他说:“你不也是女的?”“你见过第二个像我这样疯疯癫癫和男生一起打篮球的女生吗?”他摇摇头,又接了一句:“对哦。”
我想,那份微妙的感觉也许就是来源于此吧!
初中的体育课,是可以打篮球的,刚开始还有女生与我有相同的爱好,但更多的女生看见篮球就怕,传给她球,从不敢直接接球,定要等到球落地一次弹起来才接,偶尔被球砸到一次,就再也不敢打篮球。要是摔上一跤,更是闹得大家又是陪着上医务室又是提心吊胆,好好的一场篮球,彻底扫了兴。而后来,大家索性都说不碰那家伙了。
于是,落单的我无奈地也不再“碰那家伙了”。只是偶尔,借了男生的篮球拍几下。路过学校球场时投去几瞥,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失落。而难忘的“迷你篮球”,在一年后,真的由于后继无人而销声灭迹了。
其实,我自知对篮球了解甚浅,但仍旧喜欢。班里的男生常常去校外打球,那天我正碰上浩浩荡荡的“车队”,一个男生居然笑问我:“一起去打球吗?”我说:“算了,我去了给你们添累赘。”他们总喜欢大声谈论篮球,明星。我觉得,能听他们谈论,看他们打球,已足以满足我儿时的幻想了。
我坚信,篮球是勇者的游戏。我不够勇猛,体格不符合篮球手的条件,所以,我只能喜欢,无法热爱。
你再改一下就可以了
我喜欢打篮球
体育使生命更健康,使生活更美丽,使人类不断进步,使世界拥有和平时刻……奥林匹克精神在我们心中激荡。我酷爱运动,在众多体育项目中,我最喜欢的是打篮球。
以前,我对篮球并不喜欢,但是在一次体育课中。我对篮球产生了兴趣。那次体育课,老师把男生和女生分为两队,我们每个人都要依次投篮球,那队进球就得一分。看来我不得不参加这场比赛了,没过多久,就到我投球了,对能否把球投中,我一点信息也没有,我尽力把球扔向篮球框,想不到的球竟然进了,这使我一下变得激动起来,我没想到,真没想到自己的水平还不赖。正是因为投进了这一个球我忽然对自己有信心了,觉得篮球没什么不好玩的,以后在每一次体育课上,要是老师说:"谁要打篮球或者要踢足球在我这里拿球"的话后,我就会跑到体育老师那儿拿球玩,时间长了,我觉得篮球使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项运动。于是我就喊着问爸爸要篮球,爸爸爽快的答应了。以后,我每天几乎都剩余的时间用来打篮球。
啊!篮球真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项运动,我喜欢打篮球。
没有什么比它能给我心灵的震撼,没有什么比它能给我超越的感觉。它伴着你的手在奔跑时,像风般疾速;它打在地上时,咚咚地,像电闪雷鸣。它是什么?它就是我最喜欢的篮球。
据说,篮球这项运动源于英国,是一位体育老师发明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强身健体了。篮球不但练习人的腰力、臂力和腿力,更锻炼人的意志、耐心、合作能力。篮球不是一个人的运动,每个队员都不能独树一帜,一个团队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篮球是一件静物,当你拿起它的时候,你就付予了它生命。只有当你精神集中在它身上时,人和球才能完全配合。此时,就能打出节奏来,像音乐一样。它每一次发出的声响就是一个音符,扬起空气的波动,一场球赛下来就是一首曲子。曲子里有欢笑,也有激动澎湃。
以上是我对篮球的认识。说到自己,我是上了小学三年级才接触篮球的。那时的我,连射球的劲都不够,但我却是越打越有趣,最后,从众多的运动中,我选择了篮球。也许是我爱上了那种在球场上挥洒的感觉吧。拍打着篮球,遇到抢球的便转身“擦花”,以最快速度跑到篮筐下。做两个假动作,最后跳到一边投球。“嗦”的一声,球便已灌入篮底。这时,我就能找到刚刚说的超越感了。
篮球在我失意时,还我斗志;在我不开心时,还我欢乐。这球时刻能让我感到哲理,每当我的灵魂置身于球场中,都能想到多年来的感受——球是圆的,能否进球,就在于你投球的角度。
NBA开打了,可以写写自己支持的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