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应当在手术前有医疗机构填报审批表,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当报销的费用、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费用由工伤职工自理。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现违反程序,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如何报销的办法。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