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买下的房子,婚后过户给了我们,过户费用是由女方承担的,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2024-11-28 12: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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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里有房产问和法律问题两个问题
第一:我不知道您当时房子过户给您是走的买卖啊,还是赠与,按您说的那样法律关系是赠与,赠与人将标的物赠与受赠人,标的物归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为共有,那就是说现在的产权是夫妻双方共有了
第二:看这种赠与行为有没有附条件,如果有附条件,受赠人不履行附条件义务的那么赠与行为也是无效的,但看您的情况应该不涉及条件
第三:能不离尽量不要离了,在一起多不容易啊。女方是弱势群体,人家跟你本身就不容易,给人家点份额也是应当的,毕竟是夫妻一场,何必呢
第四:如果过户时间不长还有一个办法:因赠与人对合同内容有重点误解,将标的物赠与受赠的,在知道重大误解后一年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行为,重对受赠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的上您

回答(2):

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两人都有份。

回答(3):

很简单,按产证走,夫妻双方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