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的问题:
要说我们1979年参战的官兵已经进入了退休的年代了,比如我就是因为旧伤复发,得到提早退休已经有13年了。
目前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依据的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其规定了提早退休的条件:1、年龄在50周岁以上;2、经过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得到完全(觉少省市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缴费年限(含插队下乡年限、军龄以及1992年以前的工龄)最少15年。对于我们残疾军人而言,六级以上(重伤)还有可能提早退休,七级以下(轻伤)的基本没有机会。
2016年大家都在谈论的就是延迟退休的话题,怎么会有向背的提早退休、违背我们国家从50年代实行薪金制以来,一直沿用的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