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我很高兴能够为你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服务。
第一,你所说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是否有效,取决于定金的性质(即定金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第二,定金分为以下几种;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但是可以分为2个类别:
A,如果是订约定金和成约定金的话,那么他不收定金的话,契约不生效。卖房承担的责任只有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你造成了损失,卖房要承担的责任)。维权的方式要求卖房赔偿合理的损失。可以去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B,如果是违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话,那么他不收定金,不影响契约的效力。也就是契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如果他卖方不收定金,表明了这个条款自动不生效,而契约是有效的。
卖房责任就是要履行合同,可以与卖房协商解决,否则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房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最后,希望上面的论述能够给你一定的帮助!!!
一般来说,大多数合同都是成立即生效的,这个要看你们有没有约定支付定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如果约定了,卖方反悔不构成违约,如没有约定,则卖方构成预期违约。这时卖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构成违约,买房可以到法院起诉。
这要根据合同内容来确定,合同如果没有把交付定金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的话,合同在订立的时候就成立,卖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起诉卖方
有效力,合同签订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