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因此,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由于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和劳动者分别按各自不同比例缴纳,所以不存在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可能。
公司拒绝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社保中心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打字过点细,是什么金,不懂,不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