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过户,主要有赠与、继承与买卖3种形式。
其中,继承是仅限于出让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而赠与和买卖这两种形式则要求出让人仍然健在。现行政策并没有禁止直系亲属间进行房屋买卖。赠与和买卖的区别在于,如果是形成买卖关系,则和普通商品房所交契税相同。而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则应缴纳3%的契税和2%的公证费。此外,如果赠与的房产再转手进行买卖,需缴纳的相关二手房交易税费或将更高。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 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这个简单,办赠与形式:先去公证处做一个赠与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和房本还有赠与人和被赠予人一起去房管局办理。
费用一般是:公证费2000元,赠予费4%房产价格,工本费80,基本上就这么多,其他的还得看当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