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办理调动手续?

2024-11-17 17: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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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调动的具体程序是: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扩展资料

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调任

回答(2):

从外市事业单位调入本市事业单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调动对象要联系好接收单位,并填写《事业单位干部流动申请表》(一式三份),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调入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政府人事调配部门”),政府人事调配部门根据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编制部门出具的《进人核编审批通知单》,对进人单位的申请报告、《事业单位干部流动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发调档函至调出单位所在的政府人事调配部门或主管部门,由其将调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发至调入单位所在的政府人事调配部门审核,符合调动条件的,由调入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调配部门开具《调干通知单》,调动对象凭《调干通知单》到调出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调配部门开具调离《行政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