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交通运输业的个人所得税应怎样缴纳

2024-11-23 03: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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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 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 )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规定的代开货运发 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查账征税的代开货运发 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从已核定税额中扣除。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回答(2):

就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交税

回答(3):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也在纳税内容内,包括: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