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2年的

第四条具体内容
2024-12-05 13: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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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层铺设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4.1.2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 或配合比) 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4.1.3 基层铺设前, 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4.1.4 当垫层、找平层内埋设暗管时, 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 4.1.5 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层表面应平整, 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5 的规定。 表4.1.5 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基土 垫层 找平层 填充层 隔离层 土砂、砂石、碎石、碎砖 灰土、三合土、炉渣、水泥混凝土 木搁栅 毛地板 用沥青玛蹄脂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板块面层 用水泥砂浆做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 用胶粘剂做结合层铺设拼花木板、塑料板、强化复合地板、竹地板面层 松散材料 板、块材料 防水、防潮、防油渗 拼花实木地板、拼花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其他种类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15 15 10 3 3 5 3 5 2 7 5 3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标高 0 ﹣20 ±20 ±10 ±5 ±5 ±8 ±5 ±8 ±4 ±4 ±4 用水准仪检查 3 坡度 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用坡度尺检查 4 厚度 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用钢尺检查 4.2 基土 4.2.1 对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4.2.2 填土应分层压(夯)实,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的有关规定。 4.2.3 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Ⅰ主控项目 4.2.4 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有机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土质记录。 4.2.5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2.6 基土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3 灰土垫层 4.3.1 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3.2 熟化石灰可采用磨细生石灰,亦可用粉煤灰或电石渣代替。 4.3.3 灰土垫层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施工后应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 4.3.4 灰土垫层应分层夯实,经湿润养护、晾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Ⅰ主控项目 4.3.5 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3.6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颗粒粒径不得大于1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4.3.7 灰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4.4.1 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4.2 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止。 Ⅰ主控项目 4.4.3 砂和砂石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4.5 表面不应有砂窝、石堆等质量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6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5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4.5.1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5.2 垫层应分层压(夯)实,达到表面坚实、平整。 Ⅰ主控项目 4.5.3 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5.4 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5.5 碎石、碎砖垫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6 三合土垫层 4.6.1 三合土垫层采用石灰、砂(可掺入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6.2 三合土垫层应分层夯实。 Ⅰ 主控项目 4.6.3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砂应用中砂,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物质;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6.4 三合土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6.5 三合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7 炉渣垫层 4.7.1 炉渣垫层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4.7.2 炉渣或水泥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浇水闷透;水泥石灰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用石灰浆或用熟化石灰浇水拌和闷透;闷透时间均不得少于5d。 4.7.3 在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应湿润;铺设时应分层压实,铺设后应养护,待其凝结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Ⅰ主控项目 4.7.4 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颗粒粒径在5mm 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7.5 炉渣垫层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 Ⅱ 一般项目 4.7.6 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4.7.7 炉渣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8 水泥混凝土垫层 4.8.1 水泥混凝上垫层铺设在基土上,当气温长期处于0℃以下,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伸缩缝。 4.8.2 水泥混凝上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 4.8.3 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 4.8.4 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间距不得大于6m,横向缩缝不得大于12m。 4.8.5 垫层的纵向缩缝应做平头缝或加肋板平头缝。当垫层厚度大于150mm 时,可做企口缝。横向缩缝应做假缝。 平头缝和企口缝的缝间不得放置隔离材料,浇筑时应互相紧贴。企口缝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假缝宽度为5~20mm,深度为垫层厚度的1/3,缝内填水泥砂浆。 4.8.6 工业厂房、礼堂、门厅等大面积水泥混凝土垫层应分区段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和设备基础的位置进行划分,并应与设置的纵向、横向缩缝的问距相一致。 4.8.7 水泥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有关规定。 Ⅰ主控项目 4.8.8 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8.9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C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Ⅱ 一般项目 4.8.10 水泥混凝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9 找平层 4.9.1 找平层应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铺设,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 章有关面层的规定。 4.9.2 铺设找平层前,当其下一层有松散填充料时,应予铺平振实。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9.4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前,板缝填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相邻缝底宽不应小于20mm; 2 填嵌时,板缝内应清理干净,保持湿润; 3 填缝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0.填缝高度应低于板面10~20mm,且振捣密实,表面不应压光;填缝后应养护; 4 当板缝底宽大于40mm 时,应按设计要求配置钢筋。 4.9.5 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找平层时,其板端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裂的构造措施。 Ⅰ主控项目 4.9.6 找平层采用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4.9.7 水泥砂浆体积比或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的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4.9.8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尺检查。 Ⅱ 一般项目 4.9.9 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4.9.10 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11 找平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10 隔离层 4.10.1 隔离层的材料,其材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认定。 4.10.2 在水泥类找平层上铺设沥青类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或以水泥类材料作为防水隔离层时,其表面应坚固、洁净、干燥。铺设前,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采用与卷材性能配套的材料或采用同类涂料的底子油。 4.10.3 当采用掺有防水剂的水泥类找平层作为防水隔离层时,其掺量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4 铺设防水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墙面处,应高出面层200~300mm 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隔离层。 4.10.5 防水材料铺设后,必须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应为20~30mm,24h 内无渗漏为合格,并做记录。 4.10.6 隔离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 Ⅰ主控项目 4.10.7 隔离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4.10.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4.10.9 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报告。 4.10.10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或坡度尺检查及检查检验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10.11 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检查。 4.10.12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和观察检查。 4.10.13 隔离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11 填充层 4.11.1 填充层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材料,其密度和导热系数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11.2 填充层的下一层表面应平整。当为水泥类时,尚应洁净、干燥,并不得有空鼓、裂缝和起砂等缺陷。 4.11.3 采用松散材料铺设填充层时,应分层铺平拍实;采用板、块状材料铺设填充层时,应分层错缝铺贴。 4.11.4 填充层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 Ⅰ主控项目 4.11.5 填充层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 4.11.6 填充层的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 Ⅱ 一般项目 4.11.7 松散材料填充层铺设应密实;板块状材料填充层应压实、无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1.8 填充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5 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按本规范表4.1.5 中的检验方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