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属实,我初步断定这是一个典型的承揽合同关系。邻居是定作人,您的母亲是承揽人。如果您的母亲摔倒的原因是自己不小心的话就不构成侵权。同时双方当事人也不是雇佣或者帮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合受到的人身伤害承担的是严无过错责任;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定作人规定的归责原则是一种过错责任原则。我认为你应该可以看明白了!我的意见是,您应当给我详细描述双方是如何约定这件事情的,或许可以进一步确认双方的关系的性质。说不定可以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