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
立陶宛国旗。旗面由三个平行相等的长方形组成,自上而下颜色为黄、绿、红的色带构成,黄色带代表丰收,绿色代表表森林,红色带代表血液。立陶宛国旗采用于1989年,并于2004年9月修订延用至今。
1、三色旗的出现和争议
具体到底是谁最先采纳黄绿红三色旗的,已无从稽考。
不过,一般都认为是流亡美国的立陶宛移民最先提出使用这面旗帜的建议。这三种颜色经常在立陶宛的民族编织物及传统服饰上出现。
当时的立陶宛国民大会与会者倾向选择三色旗多于原来立陶宛大公国过去使用的Vytis旗作为新国家的国旗。他们不选择Vytis旗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因为立陶宛大公国实际上还包含了白俄罗斯及乌克兰地区,而立陶宛国民大会希望新国旗能把立陶宛跟以往的立陶宛大公国区别开来。其次,是因为红色往往会使人联想到马克思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
1917年对国旗的讨论再度产生,但咨询过纹章学家后,黄绿红三色旗在1918年成了定案。
但是,争议依然持续。三色旗的反对者认为金色并不是一种适合的颜色,因为黄、绿、红三色组合并不符合当时的纹章法则。不过,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三色旗仍能保持它的地位。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立陶宛被纳粹德国及苏联瓜分。而在苏联治下,更曾出现两面旗帜共用的情况。
2、苏联时期(1953—1988)
苏联占领立陶宛后,采用了一面以苏联国旗为基础设计的新国旗,完全抹消了民族特色。 旗帜在苏联国旗下方添加了绿色和白色的条纹。
第一版国旗(1988—2004)
1988年,立陶宛独立运动渐趋强大,立陶宛统治者于是重新确定三色旗为国旗,并在一年后正式对国旗的颜色作出规范。而脱离苏联独立后,三色旗于1992年透过公民投票确认之后写进了新的立陶宛宪法1991年6月26日通过的《立陶宛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了国旗的设计、尺寸及使用法则。当时确定的比例是2:1。
第二版国旗(2004—至今)
2004年7月8日国旗的长宽比例从2:1变成5:3,并接纳了Vytis旗作为代表立陶宛政府的旗帜。新的修订在得到总统瓦尔达斯·阿达姆库斯确认后,已于2004年9月1日生效。
立陶宛国旗是一面黄、绿、红横向三色旗帜
比例3:5。为黄绿红三色横旗。黄色代表土地,绿色代表田野,红色则代表为国家牺牲奉献的鲜血。
贝宁共和国国旗
比例2:3。由左绿纵条及右黄红横条组成之旗帜。绿色象征绿地与希望,黄色象征祖先的财富,红色象征为了独立奋斗所流的鲜血。
玻利维亚
或
埃塞俄比亚都有黄绿红
如果是横着的就是立陶宛
立陶宛和贝宁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