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2024-12-02 0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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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

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

1、权利的基本含义

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被称为power 和right.权利是指在社会中产生,并以一定社会承认作为前提的,由其享有者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孤立的个人,无所谓权利;

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这种承认可能是习惯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法律的。根据其承认方式的不同或者被称为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和法律权利。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

2、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即“非不能为也,而实不愿为也,”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将二者相比较,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

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如继承权,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时,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实际上是一种以权能状态存在的权利。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产生,继承权就由一种权能转化成为了利益。

3、第一,权力来源于权利,在权力与权利谁来源于谁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误解。其实早在权力产生之前,权利就已经有了,在原始时代,人们已经有了原始的权利,这些遍及氏族内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只是那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别,也无法分别的。而权力的情形则不同,在最初是没有权力的存在的;

由于人的认识发展和社会的逐步生成,就逐步产生了一些社会公共事务需要一定的人来担任和完成。当初总是由氏族首领来进行的,是全体氏族成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委托首领来进行的,于是,根据全体氏族成员的委托和信任,他就享有了对于氏族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就是最初的权力。

扩展资料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权力通常包括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两种。经济权力是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权、支配权、分配权和管理权。政治权力主要是指国家权力,也包括党派的权力和团体的权力,权力的特征是:(1)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具有社会性,(3)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权力的上述特点决定各种权力的行使方式是不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权力

百度百科—权利

回答(2):

你好、、、
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
权利与权力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其一,权利是权力的本源,即无权利便无权力。大家都晓得,国家的产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必须产物。而法律也是同国家相伴而生的。无论是国家的产生,还是法律的出现,都是在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阶级为了巩固和扞卫自己的利益(即权利)而设立国家机器、制定并颁布法律,把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其本阶级的既得利益(即本阶级所享有的权利)。

其二,权力是权利的后盾,即无权力的保障便无从享受权利。权利主体对权利的享有的最实际的表现,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一项具体权利的行使。那么,权利的行使,必须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一个协调的互动过程,而该过程实质上是权利主体某一特定利益的取得,和义务主体某一特定利益的抑制或让渡。由于利益得失上的这种本质区别,必然要求这种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协调互动过程,必须依赖于另外一种力量国家公权力的作用力。

其三,权力与权利共寓于法律之中,即权力与权利是法律的主要内容。法律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要以确认权利、保障权利为目的,公然申明每一法律主体所依法应当享有的种种权利。没有了法律对权利的规定、确认和保障,权利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同样,法律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以授予权力、规范权力和限制权力为己任。

回答(3):

妙趣汉字屋

回答(4):

权利需要权力保障 权力需要权利来克制

回答(5):

个人与组织的合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