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得了职业禁忌症,员工可以调换岗位,但工资不能降低。如不同意调岗,可以解除合同。
职业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扩展资料
职业禁忌症的判定:
1、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能使劳动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2、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后能诱发潜在疾病的发生;
3、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影响子代健康;
4、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进入特殊作业岗位会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业禁忌症
首先,职业禁忌症是相对入职职业健康检查而言的,入职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接害工作;
其次,如果已经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那在职期间发现职业禁忌症几率非常小,除非从业人员自身发生意外,导致与工作无关的事故性损害出现职业禁忌症,否则在岗期间检查与接害岗位相关的损害不应定义为职业禁忌症,因为那是接害后发生的,应定义为职业病,很多体检机构为了帮企业规避风险,选择打擦边球,但是如果真正做职业病鉴定,到了法庭上,判决仍然会倾向于劳动者的职业病。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所以,对在职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这种调岗是法定调岗,不论员工同意与否。
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继续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禁忌的作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退休前四个月判定职业禁忌,调换岗位了,退休可有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