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 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3 年以上
(时限计算到评审年度当年12月31日,下同);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
专业(经济、审计、统计,下同)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 年以上,
从事会计工作满5 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
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7 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 年以上,从事会
计工作满10年以上; 上述会计师资格指1992年8 月1 日前评审合格(大专学历除外)或1992年8
月1 日以后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合格者。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突出业绩 1.企事业会计管理。 ⑴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业务能力,在取得会计师资格以后,曾制定本行
业、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已付诸实施;能够解决
会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⑵主持大中型建设开发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参与起草、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实施后取得显著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⑶组织或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制定起草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措施,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⑷在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实行股份制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等工作中,
做出贡献,帮助单位取得重大效益。 ⑸深化会计改革,依据会计准则,提供公开、真实、准确会计信息;开发计
算机财会软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等,获得较好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
市级科技进步和现代管理成果、优秀学术成果奖。 2.会计中介服务。 ⑴具有广博的经济、法律、会计知识,很强的会计专业才能和丰富的实践经
验,良好的职业道德,担任主任会计师或高级项目经理,主持指导会计查账、资
产评估、验证资金业务,取得显著成绩。 ⑵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能够本着独立、公正、客观原则,
依法执行查账、验证、评估业务,对企业审计、评估提出意见,出具报告,并能
规避风险获得有关部门确认,经得起检查。 ⑶注册会计师为社会培养会计人才;编写大专以上教材,讲授课程;担任企
业会计顾问,承担会计咨询服务;解答财会疑难问题,取得良好效果,赢得客户
信赖。 3.会计学术研究。 ⑴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形势,积极组织会计专家学者投入到会计学术和相关
科学研究领域,有一定成就,并及时推广应用,取得较好成果,获得国家、省、
市级优秀学术成果奖。 ⑵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⑶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地组织调查,推动会计改
革和会计市场竞争,为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依据。 ⑷组织省、市范围内的会计学术交流、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新的财会理论信息,
并取得一定成效。 ⑸组织有关财会专家进行智力服务,取得成效;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
式的财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为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做出贡献;为社会进行多
项有关会计业务技术的咨询服务。 4.会计编辑。 ⑴有较高的经济理论知识、会计专业知识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并有一定的工
作水平。 ⑵掌握有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对编辑出版提出过很好的建议
和改进意见,实施后获得较好的效果。 ⑶多次担任重要文稿的责任编辑,复审和终审某些重要稿件,解决审稿和编
辑中的疑难问题。 ⑷1 年至少撰写刊物评论和高水平的专业性文章1 至2 篇,获得广大读者的
良好评价。 5.会计培训。 ⑴掌握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和财会队伍现状,编制合理的培训计划,根据按
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在促进多出人
才、快出人才方面取得成绩。 ⑵编写或主持审议具有大、中专水平的财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
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被采纳实施。 ⑶担任一、二门具有大中专以上水平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讲授任务,授课
量不少于150 课时。 ⑷提高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人员的水平,指导进修、实习和论文写作。 (三)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大专院校学报(含增刊)公开发表不少于3 篇有价
值的经济、会计、财务方面专业学术论文,并在报刊目录中按主次顺序排列出作
者姓名、登载文章页码。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得优秀论文奖
(限1 篇)。 2.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人专业著作或译著。 (四)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无重大违纪问题。 (五)参加国家、省级经济类外语B 级考试合格。具有大专以上外语专业院
校毕业证书或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或男55岁、女50岁以上,可以免试外语。在县
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以降低一个档次;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外
语考试成绩,不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参加国家、省级人事部门组织的高级计算机考试合格;45岁以上专业
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免试计算机,大专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或县(含县)
以下会计人员申报高级会计师可不强调计算机考试。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重大作用。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会计师报考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