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服役满12年,或者你是2011年11月之前入伍的城镇户籍,才可能安置工作,但是是否能安置到铁路系统,就不保证了,除非你是铁路系统的子弟才能保证。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要安置工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你家有人就能
铁路是个高大笨行业,对文化的要求不高,只要有责任心就能把工作干好。但2011年前国家有义务兵安置的规定,铁路子弟中有一些人不思进取,只想着当兵回来后进铁路工作,多数初中毕业就入伍,造成铁路内部本身素质不高的职工队伍,更是雪上加霜了。形成龙生龙,鼠生鼠的局面,不利于铁路子弟自身的成长,不利于铁路的发展。
2011年11月国家发布了新《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安置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其他情况自主就业。
现在的情况是铁路已从原来政策性的招收内部子弟补充职工,转为从铁路运输学校、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收毕业生补充职工了。所以当兵回来,按政策是不安排的。除非特殊情况下,铁路局招不到想招的有知识、有技术的人员才会考虑招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