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不发工资,员工拿物品抵押严格来说犯法,怎么才能在这之间,得到应该得到的呢?

2024-11-20 15: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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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遇到公司面临倒闭,或者资不抵债的时候,工人们容易出现恐慌情绪,不仅工作没有了,可能以前辛苦的工资款也拿不到。所以《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按照此条的法律规定,破产企业的资产首先应该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及安置问题。

扩展资料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具体内容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回答(2):

如果公司倒闭了,公司的财产是要优先于公司的股东、其他一般债权人来用于偿还你们的劳动报酬及相关补偿金的,所以没有必要哄抢,控制住财产不要被隐匿、转移。
其后,如果不想提起仲裁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问题,通过他们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劳动部门比较重视的话,可以很快的就解决问题。

通俗的讲就是公司的钱财要先拿来给你们支付工资、补偿金之后剩余的部分才能拿来偿还公司欠其他人的钱,所以你们没必要分抢公司的财物,只要别让公司的财物让别人悄悄的拿跑了或卖了就行。
除此之外,要尽快的向劳动当地的稽查大队或劳动局申诉,反映问题,由他们出面协商解决。

补充回答:公司欠你们工资、补偿金没给的话,员工当然是公司的债权人了。
而且这个债权人比较特殊,法律有规定公司倒闭时,它的财产要先来偿还欠你们的工资等。其后才能再拿剩余的来偿还欠银行、其他企业的债务。

回答(3):

通俗的讲就是公司的钱财要先拿来给你们支付工资、补偿金之后剩余的部分才能拿来偿还公司欠其他人的钱,所以你们没必要分抢公司的财物,只要别让公司的财物让别人悄悄的拿跑了或卖了就行。
除此之外,要尽快的向劳动当地的稽查大队或劳动局申诉,反映问题,由他们出面协商解决。

补充回答:公司欠你们工资、补偿金没给的话,员工当然是公司的债权人了。
而且这个债权人比较特殊,法律有规定公司倒闭时,它的财产要先来偿还欠你们的工资等。其后才能再拿剩余的来偿还欠银行、其他企业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