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今年得平均每月得工作时间是21.75天吗?为什么

2024-11-15 16: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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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发文中很明确的指出,今年的月平均工作日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并据此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所以,你们企业的做法是合法的。
  以前和这次在计算方法上有变动的,以前月平均出勤天数就是月计薪天数,但新的发文中把法定节假日也放进来了,总之一句话就是比以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