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不算侵权。当乙被授权的情况下,同时生产了产品,才算侵权吧。
我觉得您是不是只是疑问,乙提交类似的申请,会不会对甲的专利权构成影响吧。
如果乙的申请日晚于甲的公开日,发明专利审查员由于进行检索,所以一般会检索到甲的那篇专利,此时就需要判断,你说的“类似”是否具有创造性的问题,才能裁定能否乙是否会被授权。若是非常类似,则乙不会被授权,也就不会侵权了。
作为专利申请不存在着侵权一说,最多是由于甲的公开导致了乙的申请丧失了新颖性,不再具备授权的前提条件而已。如果乙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并落入到甲的权利保护范围并且是在甲的发明专利有效期内才会构成侵权。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