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信一个多月了,公司以工作交接没完成不予办理辞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当时用的顺丰快递发的辞职信,有底单。
2024-12-03 19: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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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茄敬动合同法的规定,您要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一个月后你们的劳动关系即解除,你只要证明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了即可。公司不得扣你工资和押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宏薯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蔽纳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当然 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和单位协商

回答(2):

如果已经过了一个月,对方仍然不让你走,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答(3):

先跟公司好好谈,把他们所说的没有交接的工作交接完,要是公司还拖着,果断申请仲裁。

回答(4):

先跟公司好好谈,把工作交接完,万一公司还不办,就申请仲裁吧

回答(5):

再给他一个礼拜时间,你派出第二份辞职信,若还不批,立马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