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是否应该有利息,有何法律依据?谢谢。

2024-11-07 07: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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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有利息,有约定的,根据约定的方法计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主张欠款利息的条件:欠款上的还款时间;欠款上的具体条款内容。
法律分析
欠条中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开始计算,如果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话,为两年,超过两年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欠条中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欠钱之日起开始计算为两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口头约定利息,法院会认为是无息借款,判定只还本金。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可以追究逾期以后的逾期利率。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2):

退还时间是根据合同约定,利息也是根据合同约定,在这方面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怎么约定都可以,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在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回答(3):

你好,
法律没有规定有利息的,当然如果合同自己约定也是有效的。

回答(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复。
  附: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