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或者证券经纪商(Broker-Dealer);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的一个部门;在东亚(以日本为代表),则被称为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
2、投资银行多见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是证券市场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其实是综合性的证券公司,其业务不仅仅在于经纪、承销和代理买卖的这些简单操作,更包括代理投资和自营投资,制造各种金融杠杆工具,风险投资,债券融资,为大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且后者才是它的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之所以叫做投资银行就在于其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力都集中在与投资有关的业务。最著名的投行就是美国的高盛和摩根大通。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无论资金还是核心竞争力都还没有资格成为投行。
3、证券公司是我国通常叫法,就是指那些从事证券经纪、承销和代理买卖等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的证券机构。从事的业务比较初级和简单了,主要是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买卖业务,这也是公司收益的主要来源,远不同于欧美投行的主要利润来源——投资业务。我国的证券公司还停留在最初的阶段,类似于纯粹的经纪公司,与欧美综合性的投行相比,就像人力车之于汽车,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我国迟迟不敢完全开放资本市场的原因。这与资本市场发育程度有关,我们也只能慢慢来,逐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投资银行没有准确的定义,但一般的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市场业务,不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也不直接面向居民个人开展业务。像证券、基金的承销、风险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企业的再发行、参与企业并购筹划等等,是常见的投资银行业务。在我国,投资银行就是证券公司,宋国良的《投资银行学》上是这么说的,这本书不错,对了解投资银行很有帮助。
证券公司和投行业务确有重叠,但证券公司还有其他的经纪业务、IB业务等等,这些事投行所不具有的
没什么区别,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