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适当的体罚,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也是他理解成人社会惩罚的前提——体罚,在此成为一种面对无知者的有效警戒。但是,既是有伤害性的行为,自然得有个度的要求,还有个动机要求——警戒。在小孩子逐渐长大,逐渐具有理解是非好歹的能力时,说服性的教育和感化性的教育是方向和最终手段,而体罚作为适当的辅助手段而应逐步取消。
反对言辞:实际的体罚,并不仅仅是一种警戒,往往附带了许多施罚者的愤恨与恼怒,体罚的动机不纯,而且,体罚的意义往往引向了绝对服从,而且缺乏感化性的说教——在受罚者感觉中,蔑视与不受尊重、施愤与残害的成分很重!当然,惩戒作用是有的,毕竟起因于受罚者行为引起施罚者判断其为错误。这在教师中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纯管教性的体罚,在惩戒同时往往严重的伤害了学生人格尊严,也伤害了教师自身的心性。
那么,体罚在教育中,是否可以存在?若允许,那么作为体罚主导者,施罚者应受到什么道德约束和法纪约束?如何尽可能杜绝体罚成为压迫与施暴的工具的可能性?
我觉得,人性的懒惰,是惩罚成为必要,然而,一切教育行为的动机与效果都要基于“培养人性的尊严和荣誉”,作为家长与教师,我们在没有现成答案之前,必须要牢记这个前提与准则,什么时候实行了体罚,一定要有勇气向上帝忏悔!而我们的教育,也应尽可能避免伤害性的体罚,走感化与交流之路。
因为老师恨铁不成钢阿~
希望学生可以回头不想放弃学生才体罚的
反之, 不体罚,不管教坏孩子就等于放弃了这个学生。~
有些老师是为了维护自己老师的尊严吧 或者说是不懂得怎样教育学生。以为体罚会让学生多长点记性。
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让学生记住下回不敢再犯,不然光说说学生是听不进去的
为了让学生不再犯相同的错误,长点记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