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和军工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 军 委另行规定。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