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到底怎么交?

2024-11-09 19: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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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工会经费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提取的,其中40%上缴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或由税务部门代县级(含)以上总工会扣缴,60%留存本单位工会使用。

2、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

扩展资料: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因此,它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工会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

《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2)无偿性。企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

(3)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回答(2):

回答(3):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来源: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

(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另外,工会经费开支还包括基层工会上交经费和县以上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支出两个方面。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査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因此,它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工会法》与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执行。不执行就是违法,就要强制执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2)无偿性。企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

(3)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

各基层单位行政方面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回答(4):

  根据工会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企业提供公司的职工集体活动、服务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依据相关票据可以税前列支;列支总额应该是不超过全年工资总额的2%。2%以内,税务部门可以认可的。

  知识扩展:
  1、办理工会经费手续:
  (1)开设工会专用帐户后,备齐下列资料到所在地总工会财务科申请返还工会经费:
  ①成立工会的批复;
  ②工会公章和工会主席私章;
  ③工会专用帐户开户许可证及12位开户行号;
  ④所缴工会经费的所有票据复印件。
  (2)未开设工会专用帐户的单位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12位开户行号、公章及法人私章、工会公章和工会负责人私章、成立工会的批复、所缴工会经费的所有票据复印件到总工会财务科签订工会经费返款协议。
  2、对于地方总工会组织返还给企业的工会经费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为总工会按照一定比例将工会经费返还给企业,其返还对象是企业的工会组织,并不是给企业的,且是作为企业工会的活动经费,属于专款专用,并按要求转至企业工会的账户。
  另外,在返还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上,如果企业专门设立了工会组织,并且单独核算,则返还的工会经费资金应当直接转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工会单独进行核算。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组织未单独进行核算的,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在账务处理上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企业若发生了工会活动经费可以直接从“其他应付款”中支付。

回答(5):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拨缴。
  一、工会经费的计算规定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二、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工会经费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四、工会经费的会计核算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拨缴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