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非法游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12-03 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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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非法游行是指举行游行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回答(2):

游行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否则属于非法游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法》第六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回答(3):

必须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才能够游行,否则就是非法游行,这是由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的。

回答(4):

学习中国的法律,不是宪法或民法等而是司法解释

回答(5):

1、无依据
2、你懂的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