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离婚后,被告不服如果在上诉,改判的几率有多大?

2024-12-02 2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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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在法院面前不管什么事都要讲究的证据,就你这个案子,第一,我要知道一审中法院怎么判的你离婚,第二,你在上诉那还要掌握到你前夫有外遇的证据不知道这事在一审中是否有提起,第三,孩子不管归谁都可以在法庭上要求对方出抚养费。

回答(2):

我也是被出轨,又法院离婚,打两次官司,傻人傻福全部胜利,钱也分到一点,孩子也在我手上。我真不知道你怎么回官司输这么惨,什么都便宜了出轨男。找一个好律师而不是只骗财的律师,打官司,但是要和孩子培养好感情,有把握孩子自己回选择跟你生活,不然白搭。孩子跟你那就必须对方出抚养费和教育费!加油

回答(3):

具体情况要看法院的决定,在离婚诉讼中,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或者有疑义可以提出上诉。同时,二审程序是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如果不服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会判离婚。如果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夫妻双方中有人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很可能不会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答(4):

你虽然没有固定收入,但6岁的孩子在离婚时可以自主选择跟谁生活,法院应该以孩子意愿为主,从你说的情况看,法院判决不公,可以先上诉,再判决不公的话可以上诉至检查院,你只要坚持不同意离婚,并且说还有夫妻感情和性生活,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实在必须离,再要求孩子扶养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