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光明公司销售甲产品200件,每件售价1500元,共计300000元,应向该公司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元。价税款均通过银行转账收讫。
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2)
根据合同规定向茂源公司销售乙产品300件,每件售价800元,价款共计240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费1500元,应收增值税40800元。价税款及代垫运费均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茂源公司
28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0
借:应收账款-茂源公司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3)
经批准,将待处理的盘亏固定资产净值1540元转作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154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40
(4)
以银行存款支付短期借款利息500元(企业未预提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5)
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广告费1200元。
借:管理费用---广告费
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6)
用银行存款支付罚款支出15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7)
经批准,将待处理的盘盈固定资产净值12000元转作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00
贷:营业外收入
12000
(8)
月末,结转已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单位生产成本1000元,乙产品单位生产成本550元(列出计算过程)。
甲产品成本=1000*200=200000
乙产品成本=550*300=16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5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200000
库存商品---乙产品
165000
(9)
月末,计算出本月应负担的产品销售税金1350元。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50
贷:应交税费
1350
(10)
假定该企业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一致。月末,按33%所得税率计提本月应交所得税(列出计算过程)。
本月实现利润=(540000-365000-1350)-1200-500-(12000-1540-15000)=167410
本年利润=167410+375000=542410
借:所得税费用
178995.3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78995.30
借:本年利润
178995.30
贷:所得税费用
178995.30
(11)
月末,结转本月发生的各种收入、费用。
借:本年利润
38459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65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50
管理费用
1200
财务费用
500
营业外支出
16540
借:主营业务收入
540000
营业外收入
12000
贷:本年利润
552000
(12)
月末,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列出计算过程)。
净利润=542410-178995.30=363414.70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36341.47
贷:
盈余公积
36341.47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341.47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36341.47
(13)
企业决定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50000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150000
贷:应付利润
15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00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150000
(14)
年末,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本年利润"账户11月30日贷方余额375000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3414.70
贷:本年利润
363414.70
1、收付实现制收入30000+800+26000
费用900+18000+500+500+1200
2、权责发生制收入70000+1900+18000
费用9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