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纠纷问题,请高手支招!!!

2024-11-08 1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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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第一份工作是在乡镇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吗?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在编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事业单位编制的辞职,不能当天辞职,当天走人的,需要办理一系关系转移手续。而且要由相关领导审批。
2、你的第二份合同应当是无效的。因为你的第一份工作关系还未解除,你仍是乡镇卫生院的职工,不属于可以进入自由劳动市场的劳动者,你不具备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者资格。你无法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解决办法:先去了结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关系,办辞职手续。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

回答(2):

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

回答(3):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所以第二个合同有效。但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如果由此给第一个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第一个用人单位可以追究你和现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等等,还有如你所说的医师变更无法注册等等不便。所以,还是建议你先与第一个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回答(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参照本法执行。
所以在国务院没有关于医师这块专门的劳动规定前提下,你的情况可参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首先你的第二个合同是有效的。
你的第一个合同应该是已经解除了,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你离开原单位已经半年,合同早就解除了,之所以还在编,是因为你单位是事业单位,这种进人出人的审批手续没办,或者没办好的原因。
你尽快把行政手续办好,就能变更注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