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无效,效力待定能同时存在于一个民事行为之中吗

2024-11-13 0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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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能一个民事行为引起多种法律后果,但通常不会存在。因为一个民事行为的效力必须是确定的,只可能存在无效或者有效两种,无效包括效力待定的三种,而有效又分为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

回答(2):

一般情况下不会同时出现在一个民事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