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和公约的含义,区别

2024-11-03 16: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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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广义的条约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订立的以相互间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书面协议.这样的协议有很多名称,包括条约,公约,盟约,宪章,议定书,协议书,声明,宣言等等。

其中,公约往往是对某个重大的国际问题的规定,大多公约都是造法型的,都是多边的.

狭义的条约则往往是对某一个具体问题达成的协议,或者对一个焦点问题达成的协议,双边的居多.

回答(2):

条约是两方签订的,公约是三方以上签订的。

回答(3):

广义的条约泛指国际法主体间缔结的一切规定它们相互间国际法上权利义务的国际文书。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那种国际协定。
国际实践中,常用条约的名称包括:公约、盟约、条约、宪章、专约、协约、协定书、最后文件、宣言、联合声明、换文、备忘录等。
条约虽有不同的名称,但是各种名称的条约在国际法的法律性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不同名称的条约在缔结的方式、程序和生效的形式上可能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