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在电梯内装广告,广告费归谁??

2025-03-26 03: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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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区内电梯广告费属于业主所有,是物业公司收取。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物权法》如下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因此,广告费用应归业主所有

回答(2):

电梯广告费归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

回答(3):

是属于小业全体业主所有,但可以有物业代收,这些费用应该用于小区的公共建设,或者他用,但得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