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位的书写
书写人。原则上讲,谁主丧谁写灵位,所以,一般来说,父母灵位以主丧孝子的名义书写,没有主丧孝子的,谁主丧就以谁的名义书写灵位。子为父、父为子、妻为夫、夫为妻、媳为公婆、公婆为媳、兄弟姊妹之间等,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都可以主丧和书写灵位。
书写格式。一般灵位正文包括三部分:称谓+名讳+文种(之灵)。关于称谓,父称先考,不称先父;母称先妣,不称先母。一样道理,祖父称先祖考(或王考),不称先祖父;祖母称先祖妣,不称先祖母。在文字学和风俗学上,父母是活着的时候子女对其的称谓,考妣是对死去父母的称谓。理论上讲,灵位上用“先父”“先母”是咒人的,是大不敬的。关于名讳,一般来说,子女直呼父母其名为不敬,但灵位上避讳用假借字或减笔会产生不必要的歧义,所以可以用“讳”字表示敬意。“讳”字应当放在名前,不能放在姓前,所谓讳名不讳姓。灵位的尾字作为文种用来标识灵位的类别,一般用“之灵”,不用“之位”“之灵位”。一般意义上讲,位是排序以后才有的,逝者进祠堂见列祖列宗排序后,才有位,丧葬期间,只有灵,没有位。灵位是竖放的,文字要上下书写,可以用繁体字。如父亲姓名李承业,母亲姓名张玉芬,简单标准的灵位为:“先考李公讳承业之灵”,“先妣张氏讳玉芬之灵”。
灵位可以在姓后或名后加敬词,如“公”“大人”“府君”“孺人”等。“公”和“大人”是特定敬词,“公”就是“公”,“公”不能加序数,如“大公”“二公”“三公”等,如尊称或敬称姓张的为“张公”,称“张大公”“张二公”就不像话了;同样,“大人”就是“大人”,也是专用敬词,不能由“大人”推出“二人”“三人”,也不能在“大人”前面加上“老”字,如尊称或敬称姓张的为“张大人”,称“张老大人”就有骂人的意思了。所以,灵位不能用“大公”“老大人”等字样。“公”“大人”等敬辞也绝不能放在姓前,如“先考大公某某”“先考老大人某某”等等,大谬也。府君和孺人是有出处的。关于府君,汉代称郡相、太守为府君,后仍沿用,隋唐碑墓对已故者的敬称用府君。关于孺人,《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可见,古时孺人是大夫的妻子。明清时七品官的母亲或妻子的封号是孺人,即孺人作为命妇的等级标志。
分别立还是立一个位? 立一个总位,可以写:张门宗亲之莲位(中间,竖写) 阳上 孝男 张**立(左下) 分立, 祖父的,中间竖写:显祖考张公讳**府君生西之莲位 左下:阳上 孝男 张**立 (注意如果老张爷爷奶奶上边还有长辈且近支主事的老人,要用“先”,不能用“显”) 祖母的:显祖妣张母太孺人***生西之莲位(***为去世老人的名字) 父亲的:显考张公讳**府君生西之莲位 牌位背面可以写上生卒日期 关于子女,一般不要带上。 另外,须注意,亡人和在世的写一块儿,一定要加上“阳上”二字 某某生西之莲位和某某之生西莲位有区别,“生西之莲位”通用,生前不信佛也可以,“之生西莲位”是已决定往生净土,用于佛弟子
墓碑和牌位,现在好多人不会写。因为现代人把中国传统文化丢掉了,所以很多人书写牌位的格式都不规范。
书写牌位时,要有恭敬心。要对鬼神恭敬,写牌位的时候,不能够写同音字,异体字。名字的每个字都要写准确,不能用其字代替。所以写牌位的时候,名字一定要问准确。中国字很复杂,好多同音字,所以要认真,家属提供名字的时候,不懂、不注意,但要注意,一定要一个字一个字地问,每一个字都要问清楚。
父亲去世,第一年母亲健在怎样写牌位,像这种东西是比较讲究的。如果说嗯,自己家里人没有人懂这方面的规矩,没有人懂这方面的事情,该怎么处理的话就问一下彭总彭总人里面的长辈年长的长辈,同组的哈年长的长辈问问看他们他们肯定是懂得要比我们要多问问看他们这些东西该怎么弄,因为这个事情还是比较仔细一点好。
先写去世者的名字!写在墓碑的一边!男左女右!留着一边不要写!等以后在写!一般做墓碑的师傅就知道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单独立,就写姓甚名谁,要木头的,等母亲去世一起立石碑,写上谁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