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学毕业生入伍政策

2024-12-02 2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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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2. 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征集的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单位职工,21岁的也可征集,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年满17至19岁。大专为23岁,本科为24岁。对入伍青年仪容的要求——有染发、纹眉、纹身、打鼻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在军容风纪上,要保持军人的严肃性。

3. 2018年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把关原则。

拓展资料:

大学生参兵入伍的优惠政策:

1. 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 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今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同时,大学在校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今年国家为方便大学生应征,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从学校所在地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

3. 考学升学优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今年,国家制定了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的具体办法,还规定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 就业安置扶持。国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根据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

回答(2):

2018年大学生征集政策详解。政策法规 -大学生入伍 _全国征兵网

一、条件标准和程序


1.义务兵 

(1)对象:

服役期2年,招收对象为所有适龄青年。 

(2)征集程序:

2月1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预征,按照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程序进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6月初直接网上报名);大学生在高校放假前逐人签订预订兵协议;8月份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前交接起运完毕。

(3)标准条件:


① 年龄。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② 身高体重。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③ 视力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


④ 面颈部纹身。

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合格。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具体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执行。

2. 直招士官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工资待遇,服役期每期3年,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求(具体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① 年龄。

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当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当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② 政治和体格条件。

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③ 方法程序。

报名时间,4月份开始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应招青年可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7月中旬前完成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审批定兵、协议书签订等工作,8月1日批准入伍,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当年12月1日下达士官任职命令。



二、优抚优待


1.  经济补助


① 义务兵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的意见》(陕发[2015]18号文件)规定,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所需资金(含高原条件兵奖励金)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全额下达;执行标准超过全省统一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优待金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在每年“八一”前,按照社会化发放的要求予以兑现。据此计算,义务兵服役期间,军地经济补助总计.


② 直招士官
士官工资待遇:服役地不同,工资标准不同.
另外,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政策优待


(1)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入伍时,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并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2)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 高职(专科)学生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大于30%。


(4)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每年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安排5000人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下达。


(5)义务兵退出现役,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6)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兵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废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7)大学生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退役士兵,按照“四个一批”的原则就业,即在有编制的前提下,采取政法干警招一批、专武干部招一批、村(社区)干部招一批和其他公益性岗位招一批的原则就业;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8)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的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9)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利用上述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1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入伍时,可以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11)通过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自主就业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12)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三、成长进步


(1)报考军校。

义务兵为服役第2年的上等兵,服役第3年的下士,可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其年龄不超过23周岁(年龄截止报考当年的1月1日)。


(2)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入伍后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被确定为选拔对象的,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截至当年12月31日),保送入学后到军队有关院校参加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参加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参加2年本科层次的培训,培训结束回到部队任军队干部。


(3)士兵提干。

大学生毕业入伍后还可以在部队提干,具体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4)选取士官。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可以优先选取士官,①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授予中士军衔、专科毕业生可按下士第三年确定工资起点标准;②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原则上保留至上士服役满12年后退役(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③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


(5)自主就业。

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时,由部队发放退役令,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10万元小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关政策政策法规 -大学生入伍 _全国征兵网  

回答(3):

由于2018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还没有公布,下面是整理的2017年2018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供参考。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每月850元,第二年为每月950元。
2、服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
3、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4、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以2017年毕业的四年本科为例,服役2年,经济待遇约18.3万元(以上是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6、在校生参军入伍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的两年内可以选择复学。
7、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
8、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10、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1、在部队表现优秀的,满足一定条件可选拔为军官。

回答(4):

一、部队发展
(一)考学保送。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优秀士兵还有机会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回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任职命令。
(二)士兵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三)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二、退伍就业
(一)复工复职。《兵役法》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伍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二)复学优惠。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三)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四)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五)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初试推荐入读;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9600元。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视为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三、经济补助
(一)优待金。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两年义务兵期间,当地政府每年按照不得低于4500元的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二)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
(三)津贴工资。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7200元,第二年84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选取为士官后由部队发放工资:下士(第三至第五年)平均月薪3239元,中士(第六至第八年)平均月薪4223元,上士(第九至第十二年)平均月薪5028元;另外,部队将代缴保险、住房补贴及公积金等。
(四)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再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