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能一起用吗

2024-11-23 0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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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一起贷款的话叫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贷款条件: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建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回答(2):

若想在招行申请组合贷款,由于各城市的相关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您所在城市有没有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的业务以及相关规定(如:首付比例、放款时间、申请流程、申请条件、审核标准、房产要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与当地经办网点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哦。(应答时间:2018年12月29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回答(3):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发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银行一致)。
【注】具体您所在城市是否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招行网点的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回答(4):

买房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和商业贷款,称之为组合贷款。以下分别是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所需的材料:
1.公积金贷款:
(1)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2)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3)购房合同或协议。
2.组合贷款:
(1)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2)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3)购房合同或协议。
3.商业贷款:
(1)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2)购房合同或协议。
总结:买房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和商业贷款,也叫组合贷款,详情请咨询当地办理银行。

回答(5):

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