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补办后使用日期是不是还是原来的

2024-11-01 17: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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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由补证时的年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回答(2):

不是,是从你补办的时候算起,一般是往后用十年,本人补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