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说,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和授权委托书只要患者本人签名就可以了,但是在实践中,医院往往会要求患者本人和其近亲属都要在手术同意书和麻醉同意书上签名。医院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规避手术可能带来的风险,防范手术中不可预知的风险可能给医院和医务人员带来的麻烦和纠纷。
签字的目的是医院履行对于病人的告知义务,将接下来要采取的医疗措施,或者说手术,的必要性,风险,等诸多因素对病人予以告知,病人签字了,那么就代表认同医院的手术措施,以及愿意承担所面临的风险。医院这么做实际上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医疗纠纷。
但是关于医疗风险,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之中确实存在过错,并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予以最终认定,那么即便签字了,医院也应当承担患者的赔偿责任。所谓患者承担的风险 只能是人力所不能及的风险,对于可以避免 应当避免 医院因为疏忽而导致的损害 医院还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所以,手术需要患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签字,实际上是医院为了避免或者说降低法律纠纷。只有签字了 医院才敢手术,不签字的情形下,很多医院不会答应同意手术,因为害怕承担医疗责任。
扩展资料: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八条等,均有签字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从立法本意上讲,签字只是一个程序,履行这个程序的目的在于患方实现知情权,所谓知情,建立在知道、理解基础上,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将要对患者实施什么样的检查或治疗,作为医疗行为,必将存在一定的风险,患者必须知道、理解,这是立法的本意和目的。
在知道、理解的基础上接受,而所谓接受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因此来说,患方不具备某一项治疗的决定权,他也不具备这样的能力。直系亲属都可以签,你爷爷奶奶,叔叔,姑姑等。你要成年了你也可以签。主要是针对手术,也可视为合同的一种。
在病人本人可以表达的情形下,或者医生认为可以由本人签字并且将所有病情告知本人的情形下,可以由病人本人签字, 签字的目的是医院履行对于病人的告知义务,将接下来要采取的医疗措施,或者说手术,的必要性,风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病人可以自己签字,或者签署委托书委托别人签字。
即使是直系亲属,也需要病人委托才可以签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