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分包出去的工程,做资料是盖总包单位的章还是分包单位的?

2024-10-28 13: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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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资料都是由总承包单位做,当然分包单位也可以做 ,但资料上还是盖总包单位的章,分包单位做好资料必须交给总承包单位。只有总承包单位才有权限申请报验,同时资料需要存档。

“资料由分包单位做,总包单位汇总,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分别签字、盖总包单位章。 ”表面上是正确的,但是工程无法交工验收,因为按照规定的是总包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消防工程需要消防专业施工资质才能施工及验收,

没有资质的是属于违法行为,工程也不能验收交工的,个人建议还是需要专业资质的单位直接出具资料并签字盖章,这样才能满足验收要求。

扩展资料:

承包经营者须由所承包的企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

3、经董事会批准,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

4、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5、承包经营合同;

6、原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7、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经营项目的主管机关)自接到全部文件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与否,如果审批机关认为承包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属于显失公平的,可以要求承包经营者限期修改,否则不予批准。

自审批机关发给合营企业批准承包经营的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承包经营者应持已交纳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包

回答(2):

资料都是由总承包单位做,当然分包单位也可以做 ,但资料上还是盖总包单位的章,分包单位做好资料必须交给总承包单位。只有总承包单位才有权限申请报验,同时资料需要存档。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扩展资料:

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总包单位

百度百科-分包单位

回答(3):

如果是甲方指定分包,分包方与甲方有合法的合同;可盖分包的章;

若经甲方同意(要有书面意见)和总包签了合同,可盖分包的章;

否则就属于私下非法分包,当然还是要盖总包的章了(盖分包的章不是露馅了嘛)!

回答(4):

章和项目经理都是总包的,必须是,资料报城建人家不会认你专业分包的,只认总包。

回答(5):

这个内容我觉得说的很对,等于是现在有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一般土建安装施工的单位应该不属于施工总承包方式,也是部分分包,因为施工总承包方式不允许甲方指定分包的,所以我发现一般施工单位的承包合同没有承包方式,直接就是承包范围,写的是招标清单文件内容及图纸所示内容。可以探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