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日内取证,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具体以回执单为准。
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时候可能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以免多跑冤枉路;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天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一周。
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