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2024-12-03 10: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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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该条例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回答(2):

  拿着贫困证明(低保证明、失业证明、残疾证明)等等到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申请,通过申请之后,司法局会给你法律援助申请表和受援人员经济状况表,把法律援助申请表拿到民政局盖章,交到司法局就可以了,司法局会指派律师给你提供法律援助。
  全国法律援助热线:12348.。

回答(3):

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问问吧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