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米以下部位消防电梯可不停靠。如果有地方标准要求到达各使用胡桐层,按标准执行。
2、不一定每个防火分区都要,设置两台及以上的宜设在不同分区内。
第一:消防电梯是在建筑物发生火裤缓坦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与救援使用且具有一定功能的电梯。因此,消防电梯具有较高的防火要求,其防火设计十分重要。
第二: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真正意义上的消防员电梯非常少见,现在见到的所谓"消防电梯"只是具有消防开关动作时,返回预设基站或者撤离层功能的普通乘客电梯,不能在发生火情时搭乘。
第三:消防电梯通常都具备有完善的消防功能哪戚:它应当是双路电源,即万一建筑物工作电梯电源中断时,消防电梯的非常电源能自动投合,可以继续运行;它应当具有紧急控制功能,即当楼上发生火灾时,它可接受指令,及时返回首层,而不再继续接纳乘客,只可供消防人员使用。
第四:对于高层民用建筑的主体部分,楼层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一台消防电梯;超过1500平方米,不足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两台消防电梯;每层面积超过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三台消防电梯。
1、24米以下部位消防电梯可不停靠。如果有地方标准要求到达各使用层,按标准执行。
2、不一定每个防火世纯皮分区都要,设搜差置两台及以上的宜设在不同分裤嫌区内。
6.3.1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6.3.1.1 一类公共建筑。
6.3.1.2 塔式住宅。
6.3.1.3 十二层及十二层兆手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或通廊式住宅。
6.3.1.4 高度超过32m 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6.3.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 时,应设1 台。
6.3.2.2 当大于1500m2 但不大于4500m2 时,应设2 台。
6.3.2.3 当大于4500m2 时,应设3 台。
6.3.2.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6.3.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念胡规定:
6.3.3.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6.3.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
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族高嫌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6.3.3.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3.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
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3.3.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 计算确定。
6.3.3.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6.3.3.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6.3.3.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3.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高层建筑属于以下类型的需要设置消防电梯:宽喊亏
1、一类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高度超过32米的其他二类公共建筑。
《高慎神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6.3.3.1条: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渗饥火分区内。
具体请看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6.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