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是名在前姓在后。
如 John Wilson (约翰·维尔逊),“John(约翰)”是名,“Wilson(威尔逊)”是姓。
扩展资料
美国人口普查局(USCB)最新统计显示,美国十大姓氏排名依次为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加西亚(Garcia)、罗德里格斯(Rodriguez)和威尔逊(Wilson)。耐人寻味的是,其中“加西亚”和“罗德里格斯”这两个拉美姓氏已进入“十强”,这体现了美国种族构成的日趋多元化。如今,美国拉美裔人口已占全国总人口的14%,成为除了非拉美裔白人之外的第二大族群。
与汉语民族“名多姓少”相反,英语民族是“名少姓多”。据专家估算,整个英语民族的姓氏多达150万个。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发表的论文《英语姓名论》中指出:常见的英语姓氏有3000个左右,数量上居前十位依次为史密斯(Smith)、琼斯(Jones)、威廉姆斯(Williams)、布朗(Brown)、戴维斯(Davis)、约翰逊(Johnson)、安德森(Anderson)、泰勒(Taylor)、托马斯(Thomas)和埃文斯(Evans);其人数大约占英语民族人口的一半。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这十大英语姓氏目前仍保持同样的排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英美人姓名
名在前,姓在后,不过他们的名字一般有三个部分,given name(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姓),一般的称呼别人时中间名省掉。我们中国人称呼外国人时大部分称呼的是姓,比如,乔治.布朗,我们一般叫他布朗,不过也有称呼名的,比如科比.布莱恩特,我们习惯称呼其为科比。说来说去这都是个习惯而已,而名字就是个代号。
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rd Adam Smith,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t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 Wilson,J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 BrownIII,译为乔治·布朗第三。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名在前,姓在后,不过他们的名字一般有三个部分,given name(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姓),一般的称呼别人时中间名省掉。我们中国人称呼外国人时大部分称呼的是姓,比如,乔治.布朗,我们一般叫他布朗,不过也有称呼名的,比如科比.布莱恩特,我们习惯称呼其为科比。说来说去这都是个习惯而已,而名字就是个代号。
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rd Adam Smith,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t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 Wilson,J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 BrownIII,译为乔治·布朗第三。
我们的姓在英语里称为Family (Sur) Name 也叫 Last Name,直接翻译就是最后的名字;同样我们的名英语称为Given Name 也叫 First Name, 翻译为第一个名字。这样你就记住了美国人的first name (名)在前,Last name (姓)在后, 当然美国人大都还有middle name, 顾名思义,是中间的名字,譬如美国的卸任总统布什,他的全名是George W. Bush, W (Walter)是他的middle name.
楼上说的都不对!
一般情况来说,都是名字在前,姓在后! 但是如果是开局机票,或开局银行账号的时候就要姓在前面,名字在后面!中间名可以省略!